市场监管局关于兑现2022年度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若干政策部分条款的通知

2022-12-27    人次浏览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》(合高管〔2022〕39号)文件要求,现组织申报质量品牌、标准化、检验检测与认证认可相关政策条款兑现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主体

工商、税务、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,财政收入级次在高新区,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。

二、申报程序

申报单位须首先登录高新区财政涉企系统:https://zct.gx-hch.com/hfgxcyfc/public/cyfcw/login 在系统首页的“申报通知”栏目中找到市场监管局发布的相应政策申报通知,进行申报即可(需要下载申报材料模板的,直接点击申报通知模板下载即可),然后点击下面的我要申报,即可申报项目。

三、兑现条款

(一)第20-3条:加强知识产权示范引领

1.政策条款:对当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、银奖、优秀奖及安徽省专利金奖、银奖、优秀奖的,分别奖励 100万元、30万元、15万元及10万元、8万元、5万元;首次认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、安徽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,分别奖励20万元、10万、5万元;首次认定中国驰名商标、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、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(组成单位),分别奖励50万元、5万元、5万元。

2.申报条件:2022年获得上述奖项的企事业单位。

3.申报材料:

(1)政策兑现申报表;

(2)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;

(3)表彰文件、获奖证书。

(二)第20-8(1)条支持企业主导、参与标准制订。

1.政策条款: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(排名前三位),分别给予60 万元、15 万元、10 万元一次性奖励。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 100 万元。

2.申报条件:作为排名前三的起草单位,主导制定的国际、国家、行业标准在2022年实施的。

3.申报材料:

(1)政策兑现申报表;

(2)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;

(3)标准文本原件及标准立项、发布相关佐证材料。

(三)第20-11条:鼓励企业质量品牌建设

1.政策条款:对当年获得中国质量奖、中国质量奖提名奖、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、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示范企业,分别给予 100 万元、50 万元、50 万元、20 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
2.申报条件:2022年获得上述奖项的企事业单位。

3.申报材料:

(1)政策兑现申报表;

(2)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;

(3)表彰文件、获奖证书或网站公示截图。

(四)第39-2条鼓励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①支持检验检测服务业资质认证

1.政策条款:支持检验检测服务业资质认证。对检验检测机构当年且首次取得(或新迁入)CMA 或 CNAS,且能力参数达到 30个的,给予 5 万元奖励;当年达成与国际检测认证资质互认的,给予 10 万元奖励。

2.申报条件:对2022年首次取得(或新迁入)CMA 或 CNAS且能力参数达到 30个的企事业单位。

3.申报材料:

(1)政策兑现申报表;

(2)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;

(3)CMA或CNAS证书及能力附表。

四、申报要求

1.请仔细阅读政策兑现通知,按要求及时提交申请及相关政策材料。

2.所有上传到系统的材料需盖章扫描上传,与申报纸质材料一致,并保证材料内容清晰可见。

3.申报纸质材料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,沿长边采用订书机或胶装方式装订,不得以文件夹等松散形式装订,无需另增封面。

4.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真实有效负责,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、监督,如有违法违纪行为,将承担一切责任并退还政策资金。情节严重的,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。

5.政策兑现单位自收到本次申请政策资金之日起,5年内工商、税务、统计关系不迁出高新区,否则将退还本次享受政策资金。

6.申报单位应保证财政系统内普惠政策兑现银行账户信息完整、正确,以免影响资金拨付;如发生企业名称变更,应及时提供变更证明材料。

7.系统申请填报时间:即日起至2023年1月6日,网络系统填报技术支持电话:4006655990

8.纸质材料提交时间:2023年1月3日-1月6日,政策(一)咨询知识产权科:65327023,政策(二)(三)(四)咨询质监科:65869506、65321769


高新区市场监管局(知识产权局)

2022年12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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